“中了!我们中标了!”2025年10月26日,张平(化名)接到中标通知时,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就在一个月前,他还是另一番心境——“法官同志,求您帮帮忙!‘被执行人’标签一直不摘,投标、谈合作全受影响,公司快撑不住了!”
原来,张平的公司此前卷入一起建设工程纠纷,虽然后来筹措资金履行义务,但因案件进入再审程序,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公司支付的款项不能打进申请执行人账户,导致“被执行人”的标签迟迟摘不掉。
合作方态度转变、新订单锐减、员工萌生去意,这一切都源于一个看似无法摆脱的“标签”。

01 企业重生
张平的故事并非孤例。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执行事务中心,他攥着厚厚材料向承办法官杨帅求助。
“如果能够核实贵公司已经全额履行判决义务,且没有其他失信记录,符合信用修复条件,法院可以为你们出具一份《信用修复证明》。”
杨帅立即展开对张平公司履行义务情况的核查。
车间里,机器轰鸣声此起彼伏,生产线有条不紊运转;仓库里,工作人员熟练地核对原料储备与出库记录,台账清晰明了。
员工考勤表、薪资发放记录都清楚记录了公司的正常运转情况。
杨帅又主动对接工业园区管委会和税务部门,调阅公司近半年的纳税报表与进出口数据。
报表上稳定增长的纳税额、从未间断的订单记录,都清晰地证明:这家企业不仅合规经营,更是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力量,完全符合信用修复的条件。
核查结束后,杨帅第一时间将情况汇总,合议庭迅速召开研判会。
大家一致认为:张平的公司已完全履行法院判决义务,无任何其他失信记录,不能让企业陷入发展困境。
随后,法院立即启动针对“已履约但因程序问题无法结案”案件中的被执行人信息屏蔽机制。
第二天,杨帅带着一纸《信用修复证明》上门,上面赫然写着“已履行全部义务,依法屏蔽被执行人信息”,还印有法院的鲜章。
“有了这份‘官方认证’,我们投标、谈判的腰杆都硬了!”言语间,张平自信满满。

02 国家新规
张平公司的故事,折射出中国信用体系建设正在发生的深刻变革。
2025年11月20日,《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5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这一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信用修复制度进入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新阶段。
新规明确,失信信息按照严重程度实行分类管理,划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
其中,轻微失信信息包括以简易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警告、通报批评及较小数额罚款等。
一般失信信息包括较大数额罚款、没收非法财物等。严重失信信息包括巨额罚款、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限制从业等。
03 修复条件
根据新规,信用修复并非遥不可及。只要满足四个条件,信用主体就可以向“信用中国”网站申请信用修复:
达到最短公示期限;纠正失信行为,完全履行相关义务;公开作出信用承诺;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要求的其他条件。
对于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是不予公示的。
即使行业主管部门认为确有必要公示,最长也不超过3个月,且法定责任履行完毕即可申请修复。
一般失信信息的最短公示期为3个月,最长为1年。
严重失信信息的最短公示期为1年,最长为3年。
最短公示期届满后,信用主体方可按规定申请信用修复。最长公示期届满后,相关信息自动停止公示。

04 温暖执法
信用修复不仅有法律的刚性,也有执法的温度。
在南宁市,广西某商贸有限公司因逾期报送2024年度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然而,企业在申请信用修复时遇到了特殊困难:企业法定代表人长期在杭州治疗癌症,企业公章无法获取。
面对这一特殊情况,西乡塘区市场监管局没有简单驳回申请,而是立即启动内部研判机制。
他们决定采取柔性处理方式:电话联系企业法人,请其补充身份证影印件以证明身份和意愿真实性。
在企业法人当天补充身份证影印件后,市场监管局经核实确认其年报补报情况及其他材料无误后,当天就为该企业办理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手续,高效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
05 跨域协作
信用修复的温暖也在跨区域协作中流淌。
2025年1月,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在配合开展“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广西推荐人选资格审查时发现,一拟推荐人选桂林市某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南宁市注册的公司,被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
这一失信记录直接影响到法定代表人的资格审查。
此时资格审查期限临近,若不能及时完成信用修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将与“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这一荣誉失之交臂。
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对此高度重视,迅速联动南宁市政务服务局,全程指导企业办理登记住所变更登记。
同时,提前介入,协助企业准备好信用修复申请表、守信承诺书等申请材料。
在南宁市市场监管局的高效帮扶下,该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顺利完成登记住所变更登记。
南宁市市场监管局立即开启信用修复“一站式”服务,通过压缩各个环节时限,于第二天就成功帮助企业完成信用修复。
企业法定代表人最终顺利通过资格审查,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

06 个人曙光
不仅企业受益,个人信用修复也迎来曙光。
2025年10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金融街论坛年会上透露,央行正在研究实施一次性的个人信用救济政策。
对于疫情以来违约在一定金额以下且已归还贷款的个人违约信息,将在征信系统中不予展示。这项措施计划在2026年初执行。
这是中国征信体系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引入修复机制。
看到上述消息的李宇如释重负,当晚终于睡了一个安稳觉。
三年前,受疫情影响,李宇的消费贷款出现逾期,虽然后续已进行偿还,但个人征信报告上的不良记录却持续给他带来影响,年初贷款购房的计划更是被无限期搁置。
“违约信息不再展示意味着我的个人信用得到修复,明年或许就可以贷款买房了。”李宇笑着说。
07 修复机制
各地也在积极探索更高效的信用修复机制。
在河南义马市,他们探索优化信用修复机制,建立线上“一口受理、一网通办” 的修复机制,打破时空限制,让企业足不出户即可完成信用修复申请。
线下,设置信用修复窗口,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更值得称道的是,义马市在省“两书同达”制度的基础上,推行“三书同达”机制。
在行政处罚时同步送达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及修复指南书。
这一举措使企业在受到处罚的同时,实时了解信用修复指南,为后续修复工作提供便利。
工作开展后,平均修复办理时限压缩50%以上,提高了修复效率。
2025年,对新增的264例行政处罚全部完成修复告知,对符合修复条件的行政处罚完成信用修复30例,企业满意度达100%。

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10月,全国处于失信状态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大约有846万人。
随着信用修复制度的完善,这些曾经“跌倒”的个体和企业,将有机会重新站起来。
从2026年4月1日起,当《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越来越多的“张平”将能拿到信用修复证明,卸下包袱重新出发。
信用社会不应只有惩戒的铁拳,也应有修复的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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