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湛江市雷州市沈塘镇沈塘村的陈女士反映,今年8月,自家种了30多年的20棵菠萝蜜树疑因防蚊被村委会安排的挖掘机毁掉。村干部曾表示可以补偿,但两个月过去了,补偿一事仍未解决。
陈女士一家种植的20棵菠萝蜜树在8月遭到挖掘机清理。据陈女士介绍,其父亲陈保荣自上世纪70年代开始种果树,这片果园约0.7亩,种有21棵菠萝蜜树,后存活20棵。这些果树每年能带来一万多的收入,是家庭的重要经济来源。8月12日晚,村干部告知可能要征用这块果园并砍掉果树,但未就赔偿问题表态。次日早上,挖掘机直接开进果园,毁掉了20棵菠萝蜜树。陈女士称当时树上还有很多未成熟的果子。
事发后,陈女士一家报警以保留证据。他们认为清理果树是为了防蚊,但当地并没有基孔肯雅热和登革热病例,且果园距离住宅区有一定距离。此外,当地没有其他人的果树被砍伐的情况。事后听说有人看上了这块土地,想搞其他项目。
沈塘镇政府作出的《处理意见书》显示,该地块为村集体土地,个人开荒行为不能改变土地所有权归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即使是开垦未利用的土地也必须经过依法批准。目前,陈女士一方暂无法提供相关开荒批准文件。镇政府表示,清理果树前,村干部已提前与陈保荣沟通,表示可以协调村民小组补偿果树损失,但地块使用权需归还村集体。8月13日,村委会驻点领导带队进行了清理。
陈女士及其家人向多部门反映情况,但赔偿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10月14日,镇政府的《处理意见书》称,案件公安机关正在办理中,镇、村两级将进一步协调处理此事;或者陈女士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10月11日,陈女士一方收到警方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上述行为属于政府行为,控告“故意损毁财物”的违法事实不能成立。
针对此事,沈塘村委会相关负责人回应称,清理果树前一天,村干部与陈保荣沟通过,说明因防蚊需要清理果树,并承诺给予一定补偿。然而,清理果树的次日,陈保荣一方报警,使事情变得复杂。村里愿意协商补偿,但陈保荣要求赔偿10万元,双方未能达成一致。陈女士则表示,村里态度消极,不正面回应赔偿问题,希望尽快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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