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榆林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榆林经济适用房的买卖政策
近日,榆林印发了《关于市直已购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已购满5年并取得产权证的经适房可上市交易或办理转为完全产权。据市住建局透露,符合条件的房源不超过1000套。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人仅拥有部分产权。根据《通知》规定,只有已购满5年(从取得全额购房发票之日起计算)且已取得产权证的市直经适房,才可以申请上市交易或办理转为完全产权。上市交易的范围涵盖买卖、租赁、交换、赠予、抵押等。
《通知》显示,对于申请上市交易或转为完全产权的经适房,政府具有优先回购权,若政府不实施回购,才可按后续程序办理。因此,申请需经市住房保障机构核准同意,并出具书面意见。若市住房保障机构未出具意见,相关部门将不予办理交易或产权登记等有关手续。
《通知》要求,申请上市交易或转为完全产权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购房合同协议约定缴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如土地出让金、土地增值收益或政府性补贴等)。缴交标准会根据购买时间、合同约定等因素有所不同(详细内容见下文)。目前,申请表已放在市住建局网站首页,有需要的市民可自行下载,填好表格后提交申请。
被政府实施回购的经适房,其回购价格由市住房保障、财政、物价部门共同确定(装修款不予补偿),回购后的经适房将作为保障性住房房源,纳入市直保障性住房管理。已购经适房上市交易后,原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功能随即消失,其今后的管理、权属登记、交易等均按照商品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
榆林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已参加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具体条件要求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需具有端州区或鼎湖区城市户口,并在当地居住;申请人夫妻双方均在肇庆市城区范围内连续工作和居住5年以上,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2年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也可申请。
(二)家庭收入要符合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住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难标准。
榆林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对上述第(二)、(三)项规定条件实行动态化管理,市(区)建设(住房保障)、民政部门每年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进行调整,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实行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全名制。申请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与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
以公房租金标准租住公房或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若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但在签订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合同的同时,必须与原租住公房或原廉租住房管理单位签订退房协议。若不签订退房协议,建设(住房保障)部门有权取消其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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