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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公租房申请条件及买卖政策汇总,一文全了解!

潮州公租房申请条件-潮州公租房的买卖政策潮州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用人单位自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由本人向用人单位直接申请。城市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必须符合家庭成员具有当地城市常住户口5年以上,且在当地实际居住...

潮州公租房申请条件及买卖政策汇总,一文全了解!

潮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 潮州公租房的买卖政策

潮州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用人单位自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由本人向用人单位直接申请。

城市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满足以下条件:家庭成员具有当地城市常住户口5年以上,且在当地实际居住;2011年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200元;无住房或者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未租住公有住房且未享受承租廉租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等住房保障;还需符合主城区人民政府或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方可申请。

新就业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年满18周岁且未婚;具有就业地城市户籍5年以上;申请时在当地工作未满5年;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2年以上;在就业地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或者父母住房困难且未以家庭申请任何住房保障;个人收入符合当地政府确定的收入标准;同时要符合主城区人民政府或管理区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潮州公租房申请条件中,新就业职工结婚后,按家庭申请相应的住房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年满18周岁。

潮州公租房管理办法

房屋租赁问题是外出务工朋友都会遇到的问题。从务工者角度,通常希望能多占些便宜;从房东角度,则希望为租赁者提供越少的物质资源越好。很多时候,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导致双方产生意见分歧,使得租赁过程洽谈不愉快,甚至引发纠纷。从客观角度讲,如果双方能达到共赢状态,这类现象就不容易发生。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租赁房屋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各自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日常管理工作。发改、监察、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物价、国土资源、城乡规划、民政、税务、银监和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助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相关工作。

本细则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潮州公租房买卖政策相关内容介绍到这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租赁房屋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各自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日常管理工作。发改、监察、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物价、国土资源、城乡规划、民政、税务、银监和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助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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