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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公租房买卖政策及广西贺州公租房管理办法全解析

广西贺州公租房管理办法-贺州公租房买卖政策广西贺州公租房的管理办法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等项目中配建、收购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贺州公租房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改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根据住房城...

贺州公租房买卖政策及广西贺州公租房管理办法全解析

广西贺州公租房管理办法 - 贺州公租房买卖政策

广西贺州公租房的管理办法

贺州公租房通常通过在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等项目中配建、收购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集。贺州公租房管理办法第一条明确,为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改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条件,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 号)、《关于印发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建金〔2009〕160 号)以及本市“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出租、使用、管理及监督等工作。

第三条表明:市国土房管局是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工作的主管部门,其职责包括研究制定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年度建设任务目标和相关政策等,并对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监察局、贺州银监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则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有关管理与监督工作。

通过招拍挂方式确定的企业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由该企业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筹集、建设和运营等工作。而人民政府投资和利用住房公积金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由市公共租赁住房工作主管部门指定的政府非营利性专门机构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筹集、建设、运营、融资及偿还等工作。

广西贺州公租房买卖政策

贺州公租房买卖政策方面,依据贺州市最新的《贺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为了让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更详尽地了解贺州市公租房政策,贺州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同志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解答。

贺州公租房买卖政策所指的公共租赁住房,是人民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和租金标准,向符合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供应的保障性住房,主要用于满足过渡性的基本住房需求。公共租赁住房在交付使用前,会按照经济、适用原则进行装修,使其具备基本使用功能。

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以下简称“三种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不过,已领取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且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未到期的家庭不得申请。

此外,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上年人均年收入 3 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12 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可以申请,其中包括年满 18 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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