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租房管理办法 - 郑州公租房买卖政策
郑州公租房买卖政策
专家表示,公租房买卖政策是推动公租房建设的一项关键举措,它与此前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的文件一脉相承,对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健康、长远发展意义重大。接下来,或许还会有一些细化“国十条”的政策措施陆续出台。
申请公共租赁房条件
(一)本市居民申请公共租赁房应满足的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非本市户籍的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当地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需提供暂住证);
2、中低收入且未承租公房的家庭;
3、家庭资产核定不超过20万元;
4、无住房家庭;
5、未承租或居住直系亲属在本市区内的住房;
6、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外来务工及新就业大学生申请配租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新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三年内就业;
2、外来务工人员须持有本市城镇暂住证,并居住一年以上的家庭(或个人);
3、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公租房租金;
5、无住房;
6、未承租或居住直系亲属在本市区内的住房;
7、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郑州公租房的管理办法
取得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只需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填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预先登记表》,即可进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范围。除轮候家庭外的其他住房困难家庭:若要申请公共租赁房,相关细则仍在制定中,这些家庭可先申请“三房”资格,从而同时获得公共租赁房的申请资格。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安排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协助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做好本辖区保障性住房需求申报统计、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受理和资格初审等工作。
郑州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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