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分别向日本及德国、意大利宣战。同年12月9日,中国政府对日宣战,明确宣布所有涉及中日间关系的条约、协定和合同一律废止。随后,《马关条约》被废止,台湾即将回归祖国怀抱。
1942年4月5日,台湾光复运动宣传大会在重庆召开,唤起了广大民众对收复台湾的关注。同年8月,美国《幸福》《时代》《生活》三本杂志联合发表了一份关于战后世界格局的备忘录,提议建立一个横跨太平洋的防御网络,并成立国际委员会共同管理这些据点,其中包括台湾。这种“台湾国际共管论”反映了美国一些人不愿将台湾归还中国的图谋。这一主张遭到中国人民的坚决抵制,各大报纸纷纷刊发社论驳斥。
在中国人民的强烈要求和中国政府的外交努力下,国际舆论支持中国收复台湾的正当诉求。1943年,第二次世界大战发生根本性转折,中、美、英三国决定在埃及首都开罗举行首脑会议,讨论战后重建等问题。在《开罗宣言》制定过程中,“台湾归还中国”成为核心问题。经过中方代表王宠惠的据理力争,最终通过了中方提交的草案。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共同发表《开罗宣言》,正式宣告剥夺日本从中国窃取的一切领土,包括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国。
《开罗宣言》确认了台湾属于中国领土,为战后中国收复台湾提供了国际法依据。1945年1月15日,台湾党部机关刊物《台湾研究季刊》创刊,发刊词中明确指出:“台湾是我国的领土”。同年7月,美、英、苏三国首脑在波茨坦会议上发表了《中美英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再次确认《开罗宣言》的条件必将实施。随着日本无条件投降,中国最终恢复了对台湾行使主权。台湾回归中国是二战胜利成果和战后国际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等一系列具有国际法效力的文件都确认了中国对台湾的主权,其历史和法理事实不容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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