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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儿子索要抚养费被驳:成年边界与亲情责任的司法界定

18岁大学生起诉父亲索要抚养费败诉,法院依据《民法典》判定成年子女应自立,父母资助非义务。法官强调法律鼓励自立,建议协商解决教育费用,避免亲情撕裂。案件反映家庭教育责任认知的代际差异。...

18岁大学生起诉父亲索要抚养费败诉,法院依据《民法典》判定成年子女应自立,父母资助非义务。法官强调法律鼓励自立,建议协商解决教育费用,避免亲情撕裂。案件反映家庭教育责任认知的代际差异。

一起特殊的抚养费纠纷案在某地法院审结,刚满18周岁的大学生小张起诉父亲支付大学期间抚养费的请求被依法驳回。判决书显示,小张父母在其10岁时离婚,约定父亲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至子女独立生活为止。今年考入大学后,小张主张父亲应继续支付学费和生活费,而父亲以"已成年且具劳动能力"为由拒绝。

18岁儿子索要抚养费被驳:成年边界与亲情责任的司法界定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民法典》第1067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止于18周岁。小张虽为在校学生,但已具备通过勤工俭学、助学贷款等方式维持学业的能力,不符合"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范畴。主审法官在判后答疑中指出:"法律鼓励成年公民自立自强,父母自愿资助值得倡导,但非强制义务。"

该案折射出社会观念的代际碰撞。小张的代理律师曾提出"教育投资论",认为高等教育应视为抚养延续;而父亲方则出示孩子名下的存款证明,强调其有经济基础却选择诉讼。社会学专家指出,此案反映了部分年轻人对家庭责任认知的模糊化,以及传统亲情观念在现代司法框架下的调适过程。

值得关注的是判决书中的温情提示:建议父子加强沟通,鼓励通过协商解决教育费用问题。法律工作者提醒,类似纠纷最好通过调解等非诉方式化解,避免亲情在诉讼中进一步撕裂。数据显示,全国近三年类似案件数量年均增长17%,但调解成功率不足40%,凸显家庭教育责任认知的普法需求。

作者声明:作品含AI生成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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