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欢网

女子起诉要求重病父亲腾房被驳回 亲情与物权的较量

房产证上写着她的名字,但屋内住着患病的父亲与守护的姑姑。面对留学深造的经济压力,女儿将至亲告上法庭,要求变卖6岁时父母登记在其名下的房产。2008年,小美的父母购买了一套80多平方米的房子,两年后将其...

房产证上写着她的名字,但屋内住着患病的父亲与守护的姑姑。面对留学深造的经济压力,女儿将至亲告上法庭,要求变卖6岁时父母登记在其名下的房产。

女子起诉要求重病父亲腾房被驳回 亲情与物权的较量

2008年,小美的父母购买了一套80多平方米的房子,两年后将其登记在当时只有6岁的小美名下。2013年,小美父母因感情不和离婚,这套房子并未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此后,小美随母亲生活,住在另一套房内,从12岁起就很少与父亲见面。

数年后,小美成为一名留学生,本科即将毕业,她还想继续深造,但家庭经济压力较大,于是打算出售自己名下的这套房子。然而,房子一直被父亲和姑姑居住,母亲多次与他们协商腾房未果。无奈之下,小美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自己在外求学,生活花销不小,急需卖房变现,而父亲明明可以另购或另租房屋居住,却不肯搬离,要求父亲和姑姑返还案涉房屋。

法院审理认为,案涉房屋由小美的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小美名下,小美取得物权时尚未年满七岁,这是基于父母子女特殊身份关系而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现小美仅以房屋登记在其名下为由诉请父亲腾房,不符合权利义务对等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小美的诉讼请求。

本网通过AI自动登载内容,本文来源于:光明网,仅代表原作者观点和立场,本站仅做信息存储供学习交流。

阅读前请先查看【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或用户投稿,本站仅供信息存储,若本文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ynwhw.com/news/17472.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上一篇
下一篇

联系我们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