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4年1月1日起,杭州将实施新的《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10月20日上午,杭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政策吹风会,介绍了该政策的修订情况。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朱燕锋表示,经过二十余年的努力,杭州市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已经基本成熟定型。现行《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自2021年实施以来总体运行平稳,但随着形势变化,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当前,杭州市的人口结构和就业形态发生了新变化,参保扩面、基金运行和打击欺诈骗保等工作遇到了新问题和挑战。因此,今年按照“规范、动态、平稳、可持续”的原则完成了《办法》的修订,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杭州市共富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新版医保政策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
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居民医保包括少儿医保、大学生医保和其他居民医保。修订后的《办法》提出,要进一步放宽在常住地、就业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要求。具体来说,非杭州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持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并在杭州市办理就业登记后可以参加职工医保;非杭州市户籍学龄前儿童的参保条件由父母一方需累计缴费满三年放宽为父母一方持有本市核发的《居住证》;非杭州市户籍中小学生只需在本市中小学校就读即可参保。此外,在杭州市合法就业的港、澳、台居民也应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
明年个人医保缴费将提高10%左右。根据不同人群,最低年人均增加10元,最高增加70元。同时,财政补助也将增加,年人均再增150元。此外,《办法》还提出建立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挂钩的筹资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自2027年起,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
新增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对自2025年起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四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一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5000元;对当年统筹基金零报销的参保人员,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5000元。两项激励累计提高总额度不超过12万元。参保人员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累计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断保后再参保时,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此外,持证困难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也有所提升。
规范生育津贴计发标准。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时间不足一年或无缴费记录的,按用人单位成立后正常参保并连续缴纳职工医保满一年的月平均缴费基数计发生育津贴。用人单位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生育津贴按职工生育当年的最低缴费基数预发,缴费满一年后进行补差。对于用人单位缴费未满一年破产、注销等特殊情况,未参保月份按最低缴费基数计算,加权平均后补差,以体现待遇保障的公平性,同时维护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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