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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花12.8万闪婚两周新娘携款出走 法院判决离婚并返还彩礼

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法院近日公开了一份民事判决书。赵某与金某相亲后迅速结婚,但仅两周时间,金某离家出走并拉黑赵某。赵某寻人未果,随后起诉离婚。赵某今年38岁,金某39岁。2025年5月初,二人经人介绍相识...

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法院近日公开了一份民事判决书。赵某与金某相亲后迅速结婚,但仅两周时间,金某离家出走并拉黑赵某。赵某寻人未果,随后起诉离婚。

男子花12.8万闪婚两周新娘携款出走 法院判决离婚并返还彩礼

赵某今年38岁,金某39岁。2025年5月初,二人经人介绍相识。5月8日前后,双方通过媒人孙某定亲,媒人将128000元的彩礼和1200元的礼品给了金某及其父母。两人于2025年7月3日登记结婚,并在次日举行婚礼。

7月18日,金某趁赵某去上班时离家出走,并带走房间内6000元现金。赵某称,金某乘车离开并在途中多次催促司机开快点,还拉黑了赵某的电话和微信。赵某认为金某有预谋地骗取彩礼,并且婚后一直偷偷吃避孕药。赵某寻找金某未果后,提起离婚诉讼,并表示如法院准予离婚,愿意将返还彩礼数额变更为80000元。

法院审理认定,赵某和金某于2025年5月初相识,5月8日前后通过媒人定亲,7月3日登记结婚,7月4日举行婚礼。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一起到扬州打工,金某于7月18日趁赵某上班时间离家并将联系方式拉黑。

法院认为,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当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时,应当准予离婚。本案中,赵某与金某从登记结婚到金某离家出走仅两周时间,足以说明双方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金某没有维持婚姻生活的诚意。因此,法院准予赵某与金某离婚。

赵某为缔结婚姻支付了128000元彩礼款,虽然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但在一起生活时间极短且彩礼数额较高,金某依法应向赵某返还彩礼款。赵某庭上表示愿意接受80000元彩礼款的返还,法院认为这一要求合法合理,予以支持。最终,法院判决准予赵某与金某离婚,并判令金某向赵某返还80000元彩礼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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