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抢婴案母亲求判人贩子死刑!9月15日,“山东入室抢婴贩卖案”有了新进展。被害人姜甲儒的母亲乔守芬透露,该案将于9月19日上午在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姜甲儒的哥哥表示,等了五个多月,终于盼来这一天,心里非常紧张,希望有一个公正的判决。他们已经做了相应准备,但具体事宜还需与代理律师李圣进一步商议。他们的预期是希望人贩子都能被判处死刑。
起诉书显示,检察院审查后查明:2006年12月4日凌晨1时,曾某某、吕某某、王某某三人持械翻墙入院,破锁进入姜甲儒奶奶家中,使用暴力控制姜甲儒的爷爷奶奶后,将8个月大的姜甲儒从床上抱走。次日,曾某某、吕某某以28600元的价格将姜甲儒卖给另一涉案夫妇,所得赃款由三人瓜分。另一名被告人袁某某系姜甲儒爷爷奶奶的同村村民,为上述三人提供信息并带领他们踩点。2024年1月,四名被告人全部落网。
此前的庭审中,除吕某某承认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外,曾某某、王某某、袁某某均对公诉内容提出异议。举证环节,四名被告人共同接受讯问时,曾某某坚称自己没参与,吕某某和王某某当庭反驳曾某某,称其所述不实;袁某某则以听力不好为由多次表示听不清。当法警将断线钳拿给被告人辨认时,曾某某、吕某某、王某某均表示不认识。姜甲儒表示,曾某某在庭审中表现得十分傲慢。姜甲儒的代理律师李圣在庭审陈述中指出,四名被告人构成共同犯罪,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影响极大,应当判处死刑。法院经过数小时审理后,宣布择日宣判。
据了解,除了泰安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拐卖儿童罪对四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外,姜甲儒一家还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提出了共计600余万元的索赔请求,赔偿范围包括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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