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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英制裁太子集团 打击跨国诈骗与洗钱犯罪

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和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与英国外交、联邦和发展办公室(FCDO)合作,对跨国诈骗犯罪组织“太子集团”(PrinceGroupTCO)的146名成员...

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和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与英国外交、联邦和发展办公室(FCDO)合作,对跨国诈骗犯罪组织“太子集团”(Prince Group TCO)的146名成员实施了全面制裁。该组织总部位于柬埔寨,由柬埔寨公民陈志领导,通过针对美国及全球其他地区的在线投资诈骗运营着一个跨国犯罪集团。FinCEN还根据《美国爱国者法案》第311条规定,将总部位于柬埔寨的金融服务集团Huione Group从美国金融体系中剔除。多年来,Huione Group一直为恶意网络攻击者洗钱,包括虚拟货币诈骗和盗窃所得。

美英制裁太子集团 打击跨国诈骗与洗钱犯罪

美国财政部长斯科特·贝森特表示,跨国诈骗已使美国公民损失数十亿美元,毕生积蓄在几分钟内化为乌有。财政部正在采取行动打击外国诈骗分子,以保护美国公民的安全。财政部将与美国联邦执法部门以及英国等国际合作伙伴密切合作,继续发挥主导作用,保护美国公民免受掠夺性犯罪分子的侵害。

美英制裁太子集团 打击跨国诈骗与洗钱犯罪

除了今天的协同制裁行动外,FinCEN发布了一项311条款最终规定,将Huione Group从美国金融体系中剔除。最终规定指出,Huione Group是东南亚有组织犯罪集团实施虚拟货币投资诈骗(俗称“杀猪盘”)的关键节点。值得注意的是,Huione Group在2021年8月至2025年1月期间至少洗钱40亿美元。在这40亿美元的非法收益中,Huione Group洗钱了至少价值3700万美元的网络盗窃虚拟货币、至少价值3600万美元的虚拟货币投资诈骗以及价值3亿美元的其他网络诈骗虚拟货币。

通过最终规定,受监管的金融机构现在被禁止为Huione Group或代表其开设或维持代理账户,并且被要求采取合理措施,不为美国境内外国银行机构的代理账户处理涉及Huione Group的交易,从而防止其间接进入美国金融体系。

太子集团被认定为跨国犯罪组织。该组织由柬埔寨太子控股集团、其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陈志、其亲信和商业伙伴及其核心商业利益组成,所有这些都是为了推进太子集团跨国犯罪组织的犯罪活动而运作。这家总部位于金边的跨国企业集团投资领域涵盖娱乐、金融和房地产。太子控股集团的宣传和营销材料掩盖了其一系列跨国犯罪行为,包括建造、运营和管理诈骗园区,并实施大规模网络诈骗活动,其目标受害者遍布全球,包括美国公民。

今天,OFAC还额外制裁了117家太子集团跨国犯罪组织关联企业网络,其中绝大多数是离岸空壳公司,未从事任何明显的实际商业或业务活动,此外还制裁了一名相关官员。这些实体和个人实际上由太子集团跨国犯罪组织成员公司拥有或控制,或声称代表其行事。根据第13851号行政命令,这些目标被指定为太子集团跨国犯罪组织网络的一部分。

美国财政部还针对太子集团跨国犯罪组织网络在帕劳发展的业务展开调查。太子集团与已知的有组织犯罪团伙合作,租赁一座岛屿并设立度假村。此举旨在支持帕劳持续努力,防范跨国有组织犯罪集团的掠夺性投资。

陈志通过太子集团跨国犯罪组织在柬埔寨建立起商业帝国。他通过太子集团将非法收入与柬埔寨合法经济混在一起,通过遍布全球的100多家空壳公司和控股公司复杂的网络洗钱。在陈志的领导下,太子集团跨国犯罪组织产生的犯罪收入对其表面上合法的商业活动起到了重要作用,其中大部分业务通过太子集团控制的实体开展,包括太子控股集团、太子银行有限公司和太子寰宇柬埔寨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太子集团通过一系列跨国犯罪活动获利,包括性勒索欺诈行为、洗钱、各种诈骗和非法勾当、非法网络赌博,以及在柬埔寨至少十处诈骗园区的运营。工人们往往被承诺高薪工作所吸引,但实际上却被非法拘禁,被迫参与所谓的“杀猪盘”及其他诈骗活动。这些骗局通常会花数月时间精心培养与受害者的复杂关系,获取他们的信任和信心,然后诱使他们将资金投入由诈骗分子控制的虚假投资平台。当诈骗分子从受害者那里榨取完最后一分钱后,便销声匿迹。

陈志与管理太子集团控股各子公司的副董事长和财务助理密切合作,操控着数十亿美元的非法资金流动。这些人共同构成了太子集团跨国犯罪组织及其核心商业利益。今天的行动针对多名太子集团跨国犯罪组织成员和同伙,包括Guy Chhay、Lei Bo、Ing Dara、Zhu Zhongbiao、Sin Huat Yeo、Zhou Yun、Chen Xiuling、Wei Qianjiang和Thet Li。

由于此次的行动,上述被制裁人员在美国境内或由美国个人持有或控制的所有财产及财产权益均被冻结,并必须向OFAC报告。此外,任何由一名或多名被制裁人员直接或间接、单独或合计拥有50%或以上股权的实体也将被冻结。除非获得OFAC颁发的一般或特定许可授权或豁免,否则美国个人或在美国境内(或过境)进行的涉及被指定或以其他方式被封锁人员的任何财产或财产权益的交易,均一般性地受到OFAC法规的禁止。

此外,与今日被指定的个人和实体进行某些交易的人员本身也可能面临制裁或执法行动。非美国公民也被禁止导致或共谋导致美国公民有意或无意地违反美国制裁,以及从事规避美国制裁的行为。制裁的最终目的并非惩罚,而是促成行为的积极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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