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约谈逆行司机 安全隐患不容忽视。高速公路上出现逆行现象,北滨河路车流密集,车速快,有人在非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这种行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这不是简单的胆大妄为,而是对自身安全的极度不负责任。生命宝贵,仅有一次,安全底线绝不可触碰。曝光这些事件是为了让更多人警醒,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8月9日,兰州公安交警接到群众举报,称河口高速公路上有一辆甘J号牌小型轿车逆行。交警部门迅速将此案转交至辖区张家寺交警大队进行核查。经过调取视频确认,8月8日上午10时许,驾驶人王某朋驾驶甘J70B89号牌小型轿车在G6京藏高速1616KM处逆向行驶,严重违反交通规则。因错过出口而逆向行驶是严重违法行为,会导致严重的安全事故。此次事件中,王某朋被记12分并罚款200元。他承认自己因疏忽错过了高速路口,心存侥幸地逆向行驶。
8月15日,兰州公安交警部门接到来自网民的举报信息,反映当日上午9时左右,一辆甘A54658号牌中型普通客车在北滨河路西段非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辖区安宁交警大队迅速展开行动,确认该车车主刘某成系名辰机动车服务有限公司员工。随后,刘某成被依法处以驾驶证记3分并罚款200元的处罚。安宁交警大队还约谈了该公司,要求其提高安全管理教育,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并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对驾驶人员的安全管理,加强警示教育培训,全面排查人员和车辆安全隐患。
这两起逆行事件性质恶劣,不容忽视。兰州交警部门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执法,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在夏季百日行动中,交警部门通过加大路面巡逻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了违规行为的发生。同时,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兰州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的管控力度,确保市民出行安全。通过强化路面巡逻和宣传,提升市民交通安全意识,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交警部门不仅守护着道路交通的安全,还积极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努力提升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共同创造和谐、安全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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