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证监会接连发布多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四名证券从业人员的违规买卖股票行为作出严厉处罚。其中,最大罚没金额高达1.59亿元。
证监会对展翔作为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明,展翔在从业期间通过他人违规投资交易多个公司股票。2018年2月至2024年10月,他控制使用多个他人证券账户持有、买卖多只股票。证监会决定责令展翔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处罚没款共计159497159.49元,同时对其采取五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赵友强于2016年5月及2023年11月期间通过他人交易相关公司股票。证监会对赵友强作出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股票,没收违法所得70004.57元,并处以256666元罚款的处罚。
邓纬安于2016年5月通过他人交易相关公司股票。证监会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175011.43元,并处以350000元罚款。
金亚平在2008年3月至2024年10月期间使用他人证券账户违规持有、买卖多只股票,持续时间长达十六年。证监会决定没收金亚平违法所得5004954.19元,并处以相同金额的罚款。
近年来,从业人员违规炒股屡禁不止。去年有38名从业人员因违规炒股被行政处罚,其中湘财证券前总裁孙某被罚没金额最大,达到1800万元。今年以来,也有多名从业人员因违规炒股被处罚或警示。
海南证监局披露,时任太平洋证券海口分公司总经理的王某,因违规买卖股票被处罚。五个月前,该分公司还曾因员工违反适当性管理规定被监管出具警示函。
新疆证监局披露,中银证券乌鲁木齐东风路营业部朱某,控制他人账户累计买入金额近3000万元,亏损20万元,被处以5万元罚款。华安证券宿州分公司某员工、云南约牛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某员工等多名证券从业人员,因触及监管“红线”被采取行政处罚或警示等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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