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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华机构中国雇员不得危害国家安全 新规即将实施

中国政府网发布消息,《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中国籍雇员管理条例》已经2025年7月31日国务院第65次常务会议通过,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规定,中国公民不得未经规定的程序私自受雇于外国驻华...

中国政府网发布消息,《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中国籍雇员管理条例》已经2025年7月31日国务院第65次常务会议通过,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规定,中国公民不得未经规定的程序私自受雇于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中国籍雇员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禁止实施危害国家安全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且不得以外交代表或领事官员身份开展活动。

驻华机构中国雇员不得危害国家安全 新规即将实施

《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中国籍雇员管理条例》旨在便利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执行职务,并维护中国籍雇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本条例适用于外国驻中国的外交代表机构和领事机构以及在这些机构中从事辅助性、服务性工作的中国公民。中国政府依法为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雇用中国籍雇员提供便利,同时要求这些机构尊重中国的法律、法规,保障中国籍雇员的合法权益。

外交部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国范围内的中国籍雇员管理工作。外交部委托的单位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国家安全等部门也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应通过外交部建立的人力资源平台发布岗位需求信息,并与指定的外事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权益保障、法律适用、争议解决等内容。外事服务机构与中国籍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后,由外事服务主管单位发放中国籍雇员证作为其工作证件。

中国籍雇员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得实施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也不得以外交代表或领事官员身份进行活动。与服务协议有关的争议按照协议约定方式解决,与劳动合同有关的争议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处理。除条例规定的机构外,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向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提供中国籍雇员雇用服务。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将由外事服务主管单位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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